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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飛翔朱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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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易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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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09:39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六       把守爻门的“二鬼”

                     
            内容提要:本文谈了笔者对爻题九和六的理解,指出九六表达的不是数而是量,“九”和“六”不仅不是“变爻”,不是爻变的“度”,恰恰相反,它们是最为稳定的两种爻,一个是最稳定的阳爻,另一个是最稳定的阴爻。

                    
            初学易经的人都知道,在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另有乾坤“二用”)的爻辞前面,都有一个“九”或“六”。据说这叫“爻题”,阳爻题为“九”,阴爻题为“六”。六爻自下而上,如系阳爻,就称为“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如系阴爻,就称为“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据刘大钧先生讲:“最初《周易》卦爻中并无‘九’‘六’之称,即便到了春秋时代,由《左传》《国语》的记录看,人们用《周易》占事或论事,仍无‘九’‘六’的称呼。至后人作‘十翼’,这才出现了‘九’‘六’的之称”(见易经全译)。如此看来,周易原本没有“九六”,是后人加上去的。加上这个“九六”,是有助于经解?还是徒然增加了混乱,这就不能不做一番考察了。

                     
            假定加上“九六”,就是为了说明爻的阴阳,虽然是多此一举,但也无多大妨害。为什么说是多此一举呢?因为爻的阴阳是视画可知,长道为阳,断开为阴,一说便懂,古人书写不便,断然不会妄加一字。为什么又说无大妨害呢?假定是念给别人听,比方说念给盲人听,那么除了说明某爻在卦中次序,还需说明这个爻是阴是阳,那么加上“九六”,也未尝不可。但是,“九六”显然不是单指阴阳,如果仅仅是为了说明阴阳,何不直接就说阴阳,比如“初九”为“初阳”,“六二”为“阴二”或“二阴”,如此等等,这岂不更好?可见“九六”除了指示阴阳外,还另有深意。什么深意呢?按照传统易学的说法,阳爻除了用“九”表示以外,还可以用“七”来表示;阴爻除了用“六”表示以外,还可以用“八”来表示。这其中的区别是什么呢?据说“九”表示的是临变的阳爻,简称变爻,也叫“老阳”;“七”是不变的阳爻,也叫“少阳”。“六”表示的是临变的阴爻,也叫“老阴”;“八”是不变的阴爻,也叫“少阴”。“变爻”也就是爻变的“度”,不到这个度,阴阳爻是不会互相变化的。这也就是传统易学中常说的“阴阳老少”和“老变少不变”。“阴阳老少”的来源,据说与筮法有关,又有说与系辞中记载的“天地之数”有关。汉代京房认为:“一、三、五、七、九,阳之数;二、四、六、八、十,阴之数”(京房易传卷下)。这就是说,凡是奇数表示的都是阳爻,凡是偶数表示的都是阴爻。换句话说,阳爻只能用奇数表示,阴爻只能用偶数表示,爻的阴阳性质不是由数的多少(确切说是量的大小)决定的,而是由数的奇偶所决定的。连爻位或六爻的次序也按奇偶分出阴阳,如初爻为阳位,二爻为阴位等等。“奇偶定阴阳”和“九六变化”可以说是传统易学特别是象数易学的一块基石,庞大的传统易学特别是象数易学理论,基本上是建立在这块基石之上。

                  
            从爻辞“含章”和“来章”可以知道,爻作为构成卦的单位不是“基本”的,因为还有更基本的东西存在。爻是可以分割的,唯其可以分割,才有了阴阳的转化。但是爻内部是个什么样的结构?阴阳爻是根据什么区分、确定?经文中很难找到现成的答案,这只能运用逻辑分析判断。假定如传统易学所说,奇数为阳,偶数为阴,那么,按照自然数的法则,一之后是二,二之后是三,一不能越过二直接到三,正如今天不能越过明天直接到达后天一样。如此等等,这就是说,在一和二之间,阴阳就起了变化,无需等到九六。假定说阳爻只能到“九”才会变化,那么是变成一个用“六”表示的阴爻,还是用其它偶数表示的阴爻呢?同理阴爻也是这样,这些问题都是难于解答的。逻辑上的混乱反映了思维上的紊乱,可悲的是这种紊乱的思维产品居然流传了几千年。更为可悲的是直到今天,还有人用这些思想垃圾一面自欺,一面欺人。前面谈到,如果用“九六”仅仅是为了说明爻的阴阳,虽然不妥,但也无大妨害。但如果另有深意,那就须当别论。象上面说的“九六”是变爻,奇为阳,偶为阴等等,这就需要加以清理,否则,易经之谜就难于大白于天下。

                    或问,难道“九六”之说就没有一点意义了吗?也不尽然。如果换一个角度,也许会发现“九六”还是有深意的。

                    
            其一,爻辞中虽然讲了“含章”,说明爻有其内部结构,是可以分割的,但是是什么样的结构?可以分割为多少个部分?经文中却没有明确说明。经文中有“九”字,就是震卦二爻“跻于九陵”,“九陵”是极言其高,“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个“极数”,超过了这个数,比如到十,事物仿佛就又回到它的出发点。所以我们不妨设想爻内部可以分解为九个部分或单位,当然这仅仅是一种设想。

                    
            其二,进一步的研究将会表明,阴阳爻的确定与区分不是根据所谓的自然数的奇偶,也不是数的多少,而是爻的“量”。数与量是不同的,数是数目,而量包含着数目和单位两个环节,只有在单位统一的情况下,数的多少,才能反映量的大小;如果单位不同,仅凭数目,是不能说明量的大小的,比如一吨和十公斤,就数而言,后者是前者的十倍,就量而言,前者是后者的一百倍。假定我们把一个纯粹的即不含章的阳爻的量规定为九,那么通过计算得出,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纯粹的即不含章的阴爻的量就是六,而二者在“数”上没有任何差别。九六表示的不是“数”,而是“量”。它们的比值为三比二,这也就是《说卦传》上说的“叁天两地”。如果说“九六”有什么深意的话,它们的深意就在于此。这样看来,“九”和“六”不仅不是“变爻”,不是爻变的“度”,恰恰相反,它们是最为稳定的两种爻,一个是最稳定的阳爻,另一个是最稳定的阴爻,它们是对立的两个极端,距离阴阳变化最远。假如用寒暑做比喻,那么九可以认为是夏至,六可以认为是冬至,二至的交汇点便是春分与秋分;假如用昼夜做比喻,那么九就是正午,而六便是子夜,二者的分界线就是傍晚和黎明。这是否说这两种爻是绝对不变的呢?不是,他们也能变化,只不过最先发生的是量的变化,不是质的变化(这里把阴阳互变看作是质的变化),所以这种变化是渐进的、隐藏着的。当着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爻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阴爻变成了阳爻,或者阳爻变成了阴爻,这就是“突变”。而体现这种变化的临界点或“度”的数,在一般情况下,是在天数三和四之间,或者是在地数五和六之间。

                  
            “含章”一辞为我们深入考查爻内部的构成指出了一条路径。如果说把对“含章”一辞的曲解看成是在这条路径上安置了一块巨石的话,那么“九六”便是隐藏在这巨石后面的“二鬼”,这二鬼看似平常,却牢牢地把住了爻的大门。古往今来的治易者,罕有人能突破二鬼的防线,而二鬼则不知吸吮了多少人的精血。如果我们撕去二鬼的画皮,还其本来面目,那么二鬼也会乖乖地听人使唤,充当向导,引导人们登堂入室。二鬼无罪,也不难制服,有罪的也难对付的是那些“张鬼”、“李鬼”们,是它们把画皮贴在了二鬼的脸上,这些鬼在撞了南墙以后,转而向人们宣称自己“精通九六变化”,这些活鬼游戏人间,蒙人骗钱,吸人精血,直比爻门前的那二鬼还要厉害。撕掉这些活鬼的画皮,又是谈何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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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0:17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七 通天彻地的“天地之数”


            内容提要:本文从天地之数的来源和本质入手,谈了笔者对天地之数的理解,指出天地之数不是自然数,更不是什么奇数和偶数,而是对千差万别的事物进行了最本质的抽象与概括的数,是一种质和量同一的数。天地之数是构筑易经大厦的基本质料,没有天地之数,易经大厦是构筑不起来的。

                    
            透过“九六”的迷雾,我们看到了“天地之数”,什么是天地之数呢?凡是接触过《易传》的人都知道,系辞上有一段话,叫做“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天地之数。

                    
            天地之数可谓命运多舛,从它出现在系辞垂数千年,先是遭人曲解,后又说是“衍文”,险被逐出易传。岂不知天地之数是构筑易经大厦的基本质料,没有天地之数,易经大厦是构筑不起来的。

                    
            对天地之数的曲解有多种,最为常见的也是危害最大的就是把天地之数看成自然数,看成奇数和偶数。用一、三、五、七、九数天,二、四、六、八、十数地,以天地喻阳阴,所以奇为阳,偶为阴,难道这有什么不对吗?是的,不对。传统易学特别是象数易学,最大的失误就在这里。对这种“理论”,正派的人们表示鄙夷和愤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难道我们祖先的智力竟至于那样低下,把连小孩子都懂的东西写进系辞?其实,就是小孩子学数,也不是这样学的,如果有哪个爸爸、妈妈教小孩学数,说“爸爸一,妈妈二,爸爸三,妈妈四……爸爸有二十五个,妈妈有三十个,合起来共五十五个”,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吗?但是,对天地之数的曲解是一码事,天地之数本身又是一码事,不能因为天地之数被曲解就把天地之数本身一起抛弃,就象是小孩子沾上了泥土就把小孩子抛弃一样。同易经一样,天地之数也是一个值得我们炎黄子孙骄傲的瑰宝。

                    
            首先,天地之数不是自然数。如果是自然数,那尽可以用一二三四五等等来表示,无须分别冠以天地二字。冠以天地二字,表明这是不同质的两种数。自然数,无论是奇是偶,它们都是建立在同质的基础上,是可以比较大小多少的;而不同质的数,按照一般数学的法则,是无法比较大小多少的。比如用一头牛和两只羊比较,论多少两只羊比一头牛多;论大小两只羊未必比一头牛大。同理,天地之数在其开始阶段也不能比较。在自然数中,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如此等等,这是天经地义,是绝对的真理。在天地之数中,能说天一加天一等于地二吗?能说天一加地二等于天三吗?不能,因为天与地是两种不同的质,不同质的数无法比较,至少在这个阶段还不能比较。

                  
            其次,天地之数也不是正负数,正负数以零为起点,以零为中介,零在正负数中是绝对必须的。在正负数中,如果数相等,其绝对值也一定相等。但天地之数是个没有零的数,确切说是一个包纳了零或被零包纳了的数。天数和地数即便是同样的数,其绝对值也未必相等。

                    
            那么,天地之数到底是个什么数呢?简单说它是一种质和量同一的数,是对千差万别的事物进行了最本质的抽象与概括的数。这种抽象与概括,一般认为是十九世纪由黑格尔在一部厚厚的《逻辑学》中实现的,而我们的祖先在数千年前就已经实现了,并且仅仅用了六十几个字。难道天地之数果然能够“成变化而行鬼神”吗?千真万确。只不过要说明这一点,就需要多用一些笔墨或多费一些心思。以下我们就从天地之数的来源和天地之数的本质这两方面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天地之数的来源

                    
            天地之数虽然仅六十几个字,但从内容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或三个阶段。第一个层次是从天一到地十;第二个层次是从天数五到而各有合:第三个层次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没有第一层次就没有第二层次,没有第二层次也就不会有第三层次。单从这一点来看,它也是很讲逻辑的。先谈第一个层次:

                  
            现在我们要问,什么是天一或者天一是什么?原来在这两个字中,就包含着质和量这样两方面的内容。“天”表现的是质,“一”表现的是量。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质和量是有区别的,质是事物最初的直接的规定性,不同的质必然是不同的事物,人们正是根据不同的质去区分不同的事物。量主要反映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等等可以用数表示的规定性,是对事物质的认识的深化,量上的差别不一定反映质也即事物的差别。在现实的世界上,没有质的量或者没有量的质都是不存在的。但就其关系而言,质是量的前提,量是质的继续。人们的认识也正是遵循的这个次序,先从质上把一个事物同其它事物区别开来,在这个基础之上,而后才能对这个事物进行量的考察。化学上把这两者叫做“定性考察”和“定量考察”。“奇偶定阴阳论”则是颠倒了这个关系或次序,认为只要掌握了某个数,就可以判断这个事物的质,比如说看到是奇数,就断定是天是阳;看到是偶数,就断定是地是阴。其实这是不行的,好比我说一个“一”字,谁又能说这个一字,就是专指“一个男人”,不能说是“一个女人”呢?其实我根本就没说“人”,我说的是“一块砖头”,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所以,单就数而言,不仅不能判断事物的阴阳性质,而且是个什么事物都无法判定。

                  
            那么,到底天一是什么呢?这个看似极简单的问题,要回答起来,却不是那么简单。这决非故弄玄虚,事实就是这样。比如说天一就是天一,这个回答可以说是绝对正确,但又是绝对废话,因为这是同义反复,等于什么也没有说。比如说天一是“天”的一个部分或单位,但“天”又是什么呢。再比如说天一不是地二天三等等,但是天地之数是一个序列,在这个序列中,天一是当作开端提出来的,这就是说,在天一这个阶段,地二天三等等还没有出现。于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开端的不可思议性”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只能说,当作质的天一,只是一种不同于“无”的存在,就其内容或规定而言,和“无”没有什么差别;当作量的天一,只能说它不是零,它是以零为界限,至于零在甚么地方则不清楚;因而天一到底多大多小,也仍然是个未知数。

                    
            地二是什么呢?前面谈到,地二是与天一不同质的另一种存在,地二不是两个天一相加的结果,正如一只羊再加上一只羊是变不成一头牛的。地二比天一幸运,因为它以天一为开端建立自身,没有天一就没有地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地二是天一的继续和发展;由于地与天具有不同的质,所以,与其说地二是天一的继续和发展,不如说是对天一的否定,地二是否定了的天一,确切说是在否定天一的过程中建立起地二自身。当作量的地二,其实是个“第二”,在“地”的范围内,它也是个“一”,只是这个一在量上也不等同于天一那个“一”。

                    
            地二与天一的区别是明显的,不仅质上不同,在量上也不同。那么二者又有什么联系呢?它们的联系除了上面说的地二以天一为开端建立自身外,更重要的是地二以天一为尺度复制或衡量自己。我们知道,事物和用于衡量这个事物的尺度是有区别的。事物不能自己衡量自己,只有借助于它物;用于衡量事物的尺度不等于直接就是这个事物,正如石头可以用于称量大象,但石头不等于直接就是大象。地二的真实含义是“相当于一个天一的地”,“相当于”不是“等于”,好比说电灯泡就其形状而言相当于鸭梨,能说电灯泡等于鸭梨吗?这也是地二比天一幸运的地方,天一不仅是一个没有开端的天一,而且是一个没有尺度的天一。如果说天一的尺度是天一,这就又回到同义反复;如果说天一的尺度是零,因为在天一这个阶段,除了零以外,再无它物,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于一个零的天一”,其实就是零,比零不多也不少。但是,天一毕竟是有质有量的,为了确定天一的质和量,或者说为了寻求衡量天一质和量的尺度,就需要对天和地的其余部分,继续衡量下去,这就又有了天三、地四等等,直至地十。

                    
            那么天三又是什么呢?天三与地二的区别与联系,如同地二与天一。它也可以看成是地二的继续和发展;是对地二的否定;是以地二为尺度测量天的一个结果;由于质的不同,在量上无法同地二比较。
            以上说了天三与地二的区别与联系,那么天三与天一又是什么关系呢?天三和天一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一个是三,一个是一,自然不能混同。但是天三与天一的联系却常常被忽略或误解,首先,天三与天一具有同样的质,因此可以作量上的比较,在作量的比较时,人们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天三是天一的三倍,或者天一是天三的三分之一,其实这是不对的。我们知道,当天一第一个出现的时候,它是孤零零的,因而是一个“绝对物”,它只承认在它的外面有个零;当着地二出现的时候,天一失去了自身,变成了一个尺度;当着天三出现的时候,天一又由一个尺度或标准,再变成一个单位,原来它不是绝对物,而是一个绝对物的部分,在它自身之外,还有与自身相同的东西,不仅是质上相同,量上也相同。地二之所以称二,除了它是个第二以外,还因为它自身又加上了天一这个尺度,同样,天三之所以称为三,也是因为它除了是个第三以外,还在自身上加上了地二这个尺度。抛开了外在的尺度,天三和天一在质和量上没有任何差别。但是,天三毕竟是在天的范围内第二个出现,从连续性的角度,或者说从重复、延伸或积累的角度,天三也可以说是二,就量而言,天三是天一的二倍,或者说天一是天三的二分之一。

                    
            如果我们把天一至地十看成是事物对自身内部矛盾的两方面的相互度量或相互规定的话,那么,地四、天五等等,它们的相互关系也形同地二、天三,这里不再赘述。事实上,一切事物内部都包含着矛盾,事物即矛盾。而天一至地十,正是对其矛盾着的两方面的质和量的相互规定的过程。或问,既然是相互规定的过程,为什么到地十以后不再继续规定下去呢?原来,这里所说的事物,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事物。所谓独立,是指除了这个事物以外,不存在或不承认存在其它事物;所谓完整,是指事物有始有终。如果把天一看成“始”,那么地十就是“终”。假定在地十以后继续规定,那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改变这个事物,变成其它事物,显然这违反了前面规定的独立的前提;二是不改变这个事物,那么就是在原地“兜圈子”,这种圈子无论兜多少,对事物的质也再不会产生丝毫影响,这好比一个梨是梨,一百个、一万个梨还是梨,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是量上区别,而没有质的区别。

                    
            再谈第二个层次。第二个层次就是“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第二层次同第一层次是什么关系呢?明显的是,天数五指的就是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地数五指的就是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可见,天数和地数是建立在事物对自身测度和规定的基础上,没有前边的测度和规定,就没有天数与地数。但是天数与地数的关系,又不同于天一与地二等等的关系。前面谈到,天一与地二等等是不同质的两种数,但又承认它们是有关系的两种数,如地二是以天一为开端,是天一的继续和发展,是对天一的否定,是以天一为尺度等等。这就是说天一与地二等等的不同,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但是天数与地数的不同是绝对的,就是说,在天数看来,地数是多是少、是有是无,都与己无关,它只关心自己有多少数;同样在地数看来,天数是多是少、是有是无,也与己无关,它也只关心自己有多少数。这好比两个既无外交关系,又无经济往来的国度,每个国度有多少黄金贮备,印多少钞票,那是他们国家自己的事,别的国家是无权干涉的。

                    
            为什么天数与地数具有绝对不同的性质呢?这当然还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同的质。系辞上有句话叫“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天一、天三等等,尽管有多少不同,但它们具有一个相同的质即“天”;同样地二、地四等等,尽管有多少不同,但它们也有一个相同的质即“地”。只有同质的数才能进行量的比较,不同质的数无法进行量的比较。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个简单的道理在易学史上也是被曲解了的,如有所谓“一与<敏感詞>,二与七合”等等,又有所谓“天一生水”之类,无疑这是一条歧路。

                  
            天数和地数是建立在事物对自身测度和规定的基础上,但是天一、天三等等,它们在进入天数这个领域时,自身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原来它们是以序数名义出现的,天一也可以看成“第一”,天三也可看成“第三”,如此等等。在它们进入天数之后,它们就由序数变成了基数,由包容关系变成了并列关系,也就是摆脱了次序的束缚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天一和地二等等的关系被掩盖了,而且,天一事实上变成了“天”的一个单位。在“天”的范围内,二十五个数一律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天”的全数,作为质是天,作为量是二十五。同样,地一也取得了“单位”的资格,在“地”的范围内,三十个数一律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地”的全数,作为质是地,作为量是三十。

                    
            第三个层次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天地之数同天数和地数是一个什么关系呢?明显的是,天地之数五十五个是天数二十五和地数三十相加的结果,这也就是说,没有天数和地数,也就没有天地之数。但是我们曾经反复申明,天数和地数是不同质的两种数,它们根本不能比较,当然也不能相加,那么为什么这里又加在一起呢?原来任何两种不同的东西,也都有它们的相同点,抛开它们的不同点,仅就相同点,它们还是可以比较的。天数与地数不同,是因为一个属“天”,另一个属“地”,抛开了天与地,仅就“数”而言,它们还是可以相加的。不过千万不能忘记,这是抛开了天与地的数。所以,对天数与地数而言,天地之数是一种没有质的数,因为它既不属天,也不属地。但是,对天地之数而言,它不是没有质的数,而是一种没有质的差别的数,因为在这里,数就是它的质,质也就是它的数。作为质它是五十五个数,作为量它还是五十五个数,质和量在这里达到了高度的同一。这是一群通体透明的数,因为它们经过抽象之网的层层过滤,已经没有一点“杂质”;这是一群完全自由的数,因为他们彼此平等,谁对谁也没有依赖或束缚;这是一个绝对数,因为在这个数之外,便是绝对的虚无;这是一个大限数,因为这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对于用这个数所表征的事物而言,不达到这个数是为不全;达到这个数则意味着寿终正寝,复归于寂静。系辞上有句话叫“极其数,遂定定天下之象”。所谓“极其数”,便是这五十五个天地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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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0:56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八
                 通天彻地的“天地之数”(下)

                     二、天地之数的本质

                   上文我们简要探讨了天地之数的来源,以下我们再探讨一下天地之数的本质。

                    
            前面谈到,天数和地数是两种不同质的数,既然是不同质的数,它们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质,走到天地之数这里来呢?原来,天数也好,地数也好,它们反映的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而不是整体。它们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存在,只有依赖对方才能存在,“没有天哪有地?”,反过来说,没有地(与地做比较)也就没有天;它们的价值,只有在整体中才能体现,或者说是在与对方的比较中才能体现。我们知道,天数是个“绝对数”,对天数而言,地数是多是少、是有是无都与己无关;同理,地数也是这样。但这两个“绝对数”事实上也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就象我们上文所说的那样,如果是两个既无外交关系,又无经济往来的国度,那么每个国家印多少钞票,他国无权干涉;如果是两国有经济往来,那么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关心对方有多少黄金储备,钞票的面值是多少?两个“绝对数”放在一起是没法比较的,只有借助于第三者,就象体育竞技需要裁判一样。天地之数不是天数,也不是地数,它可以看成天数和地数以外的数,是能为天地接受、可以充当中介或裁判的数。但是,我们知道,天数以外的数是地数,地数以外的数是天数,要说天数和地数以外的数,那就只有一个零了。所以,天地之数也可以看成是个零。只不过这个零不同于天一最初设在自身之外的那个零。天一之外的那个零,完全是为了衬托别人而出现的,本身是什么无关重要。一旦完成了衬托任务,它就象一块敲门砖,被人们无情地抛弃了。现在的这个零则是人们苦苦追求的结果,它既包容天与地,也包容了自身,在这个零以外,已经没有什么不被包容,所以它不再是一个空洞无物的零,而是一个能够包容一切,确切说是已经包容了一切的零,这个一切就是五十五个数。

                    
            我们知道,五十五个数没有质的差别,所以从质的角度来看,天地之数也可以看成是“一”。当然这个一同天一是有区别的。天一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规定,只是由于我们在它的外面安置了一个零,才使天一有了一个界限,我们只知道天一不是零,除此之外,对于天一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们无法说出更多的东西,所以天一是个“一致而百虑”的一,就是说人们可以对天一赋予任何内容,只要不是零(即不存在)就可以。但是由天地之数所形成的这个一,其外面是没有零的,因为这个零已经进入到一内,或者说一进入到零内,这是个一与零同一的一。作为零它包含了无限丰富的内容;作为一它又是不仅有着多种内容和规定,并且由于这些内容和规定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一定条件下达到了同一的一,所以是个“殊途而同归”的一。

                  
            由于天地之数是化解了多少矛盾、消弭了多少差别以后才得到的,所以对天数和地数而言,它是一个绝对公平的“裁判”,是一个标准的尺度。有了这样一个裁判或尺度,天数和地数就可以比较了。

                    
            最初的比较是这样的,假定我们把天地之数的一个单位确定为一个标准尺度,把天数的总量和地数的总量设定为相等,那么一个天数的量为一点一个标准尺度;一个地数的量为十二分之十一个标准尺度。将这两个量再行比较,则一个天数的量等于一点二个地数的量;或者是一个地数的量等于六分之五个天数的量。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把天数和地数的总量设定为相等?原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事物,其内部的天数和地数,表现了对立的两种性质,如果把天数看成是事物自我肯定的方面,那么地数便是其自我否定的方面。两个方面如果不等,就意味着这个事物没有最后完成,因而也就不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事物。

                    
            到现在为止,我们讨论天地之数,都是把天地之数当成五十五个。这五十五个数是根据天数和地数自己申报的结果而计算的。但是天数在统计自己的数时,是把零排除在外的,并且认为只有把零排除在外,自身才变得真实;同理地数也是这样。但天地之数是一个包容了零的数,去掉这个零,则天地之数便成了五十四个。零在天地之数中是个不天不地、亦天亦地的数,因此不能说天数和地数在统计自己的数时弄虚作假,只因为零这个数算在天数中也可,算在地数中也行,只是不能重复计算。这样一来,则上面谈到的天数和地数的比值还要做些修正:假定二十四个天数相当于三十个地数,那么一个天数的量就等于一点二五个地数的量;假定二十五个天数的量相当于二十九个地数的量,那么一个天数的量就等于一点一六个地数的量。至此,关于天数和地数在量上的比值,我们已经有了三个,即:
                              1:1.2
                              1:1.25
                              1:1.16

                    
            但这还远远不是天地之数的本质。我们知道,在天数和地数的统计中,除了天一之外,其它的数都是自身再加上尺度,双双计算在数内,并把这样的数带到了天地之数中。如果不把尺度和自身区别开来,这样的比较就仍然停留在现象阶段。

                  
            我们试作如下分析。设天一为x,这个x对天一来讲就是它的自身,对于天数来讲又是一个单位,当用它来测量地时,它又成了一个尺度,我们姑且称它为“天尺”。

                   当用x这把天尺量地时,首先得到的是地二,设为xy,其中x是尺度,y是地二本身。

                   现在再以地二为尺度测量天,得到了一个天三,设为(xy)x,其中xy
            是地尺,x是天三本身。再以天三为尺度测量地得到地四,设为(xyx)y,其中xyx是天尺,y是地本身。如是把天一至地十都写出来,即:
                    天一  x                               地二  (x)y
                    天三 (xy)x                    地四 ( xyx)y
                    天五 (xyxy)x                地六 ( xyxyx)y
                    天七 ( xyxyxy)x           地八( xyxyxyx)y
                    天九 ( xyxyxyxy)x       地十( xyxyxyxyx)y

                    
            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天数,并不完全都是天,除了天一以外,余如天三、天五、天七、天九,都以尺度的名义,混进了许多地y。如果去掉这些y,则天一、天三、天五、天七、天九,顺序就变成了一、二、三、四、五,这就是提纯以后的“天”,作为基数相加,为十五。同理,如果把混进地y中的x去掉,则地二、地四、地六、地八、地十,顺序也就变成了一、二、三、四、五,这是提纯以后的“地”,作为基数相加,也为十五。但是我们知道,最初天一设置在自身之外的零,其实就在“地”上,这个零无论吞噬掉地的那个数,地二也好,地十也好,其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顺序变成了一、二、三、四,作为基数相加得十,这不仅是提纯以后的地,而且也是得到天认可的地。假如我们把天地之数比作一个“蛋糕”,那么天就占了十五份,地占了十份,两相简化,就是三比二。换句话说,一个天数等于一个半地数,或者是一个地数等于三分之二个天数。

                   上述问题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表述,比如把X
            当作天尺,把Y当成地尺,把零推到天上(事实上地球人就是这么做的,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杀害哥白尼的那些侩子手们),那么天尺便成了十个刻度,地尺就成了十五个刻度,把这两个尺度比较,则天尺的一个刻度,就等于地尺的一点五个刻度,或者说一个天数,等于一个半地数。这就好比我们在“地”花一块钱买到的东西,到了“天”上只须花一块钱的三分之二就可以了;而在“天”上花一块钱买到的东西,到了地上却须花一块五才能买到。

                  
            《说卦传》中有一句话,叫作“叁天两地而倚数”,对这句话,前人做过种种推测,其实这句话就是说天数和地数在量上的比值的。“叁天两地”实际上是古代中国的一个“黄金分割线”,是事物的存在和事物之间保持某种关系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事物就能保持自身的完美,事物之间就能保持和谐。失去这个基础,事物就会走向崩溃,事物之间的和谐就会遭到破坏。为什么会这样呢?原来任何事物自身都有这样两种倾向,一个是自我肯定的倾向,另一个是自我否定的倾向。正如前面谈到天一时那样,作为肯定倾向,它建立自身;作为否定倾向,它又走向自己的反面。而“叁天两地”正是肯定自身的数量界限,同时又是否定自身的质量界限。不达到这个界限是不完美,而超出了这个界限又是对这种完美状态的破坏。

                    
            至此,关于天地之数的本质,或者说天数和地数的比值,我们是否已经找到了呢?可以说既找到了,又没完全找到。说找到,是因为有了以上几个比值,我们就可以分析卦爻之数了;说没有完全找到,是因为这个比值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可变的。我们知道,当天一作为一个单位的时候,它在天数范围内具有绝对性质,但作为一个尺度的时候,我们除了要看它自身的量,还要看它与它所要测量的东西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比如在天平上,一克的砝码测量出的东西还是一克,这是因为天平的支撑点处于二者的中心位置。如果是普通的秤,那么除了看秤砣的大小以外,还要看秤毫在哪里,准星在哪里,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斤重的秤砣,可以衡量多少斤重的东西的原因。再比如“竿”和“影”,一般说来,影的长度取决于竿的高度,二者成正比关系,但这是在“光源”固定的条件下。如果光源在运动,那么影的长短就不仅仅取决于竿,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光源的位置。在竿子不变的情况下,光源的位置变化,可以使影长趋于无限,也可以使影短接近于零。虽然我们找不到一个绝对的尺度,但我们可以确定一个范围,假定我们把天地之数的一个数确定为一个标准尺度,那么一个天数的量最大不会大于二又五分之一;一个地数的量最大不会大于一又六分之五。因为超过这个数,就有一方变成零,那就意味着这个事物不存在。而在这个范围内,天数和地数的量,就呈现一种反比例的关系。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天地之数,确实是可以“成变化而行鬼神”的数。它忽而是质,忽而是量;忽而是它自身,忽而又变成尺度;忽而是个序数,忽而又变成基数;忽而是个单位,忽而又变成了数目;刚才还是相对的,转眼成了绝对;特别是那个潜藏着的零,更是神出鬼没,说它没有吧?又似乎存在;说存在吧,是在天上?还是在地上?又很难说清楚。可见要把握住天地之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当天地之数经由大衍之数进入(准确说是构成)卦爻,我们就会更进一步看到它的神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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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1:36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九 “叁天两地”与“五天四地”

            内容提要:本文是对天地之数探讨的继续,说明在易学领域,天地之数是一个最高的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或范畴),其它概念都从属于这个概念。阴阳也是一个很高的概念,但与天地之数比较,也要居于次要地位,因为没有天地之数,则阴阳的本质就无法揭示,天地之数是阴阳的“物质”载体,是“内核”,而阴阳则是天地之数的外在表现,并且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作为天地之数本质的“五天四地”同“三天两地”,一个展现的是静态美,另一个展现的是动态美。

                    在对天地之数的本质的认识中,有几个问题很容易产生误解,因此我们有必要重申一下:           

                    
            一、关于“天地数之和”。谈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人们很容易想到这是天数与地数相加的一个结果,并看作是“天地数之和”。从形式上看,天地之数是天数25加上地数30,但从实质上看天数与地数根本不能相加,因为二者具有不同的质。要想相加,就必须抛弃(哪怕是暂时的)它们自己的质,保留它们双方共同的东西即数,而后才能比较或相加,所以对天数与地数而言,天地之数是一种没有质的数;对天地之数自身而言,它不是没有质的数,而是没有质的差别的数,因为在这里数就是它的质,质也就它的数。天数的质是天,地数的质是地,天地之数的质则是数。天地之数统括或包含了天数与地数,但不归结为天数或地数。如果把天数与地数理解为一个初级概念的话,那么天地之数便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更高一级的概念。打个比方,牛和马是两种不同的“质”,二者互不兼容,但在“牲畜”这个概念里,它们又有了共同点。“牲畜”这个概念包含了牛,也包含了马,但既不归结为牛,也不归结为马。使用“天地数之和”这个概念,容易使人误解为是天数与地数相加,就象是自然数一加一等于二,一加二等于三那样,从而忽略了这些概念在质上的差别。事实上,在易学领域,天地之数是一个最高的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或范畴),其它概念都从属于这个概念。阴阳也是一个很高的概念,但与天地之数比较,也要居于次要地位,因为没有天地之数,则阴阳的本质就无法揭示,天地之数是阴阳的“物质”载体,是“内核”,而阴阳则是天地之数的外在表现,并且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外部表现。系辞讲“易以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又说“法象莫大乎天地”,是有其道理的。
                  
                  
            二、关于“标准尺度”。前文谈到:“假定我们把天地之数的一个单位确定为一个标准尺度,把天数的总量和地数的总量设定为相等,那么一个天数的量为一点一个标准尺度;一个地数的量为十二分之十一个标准尺度。将这两个量再行比较,则一个天数的量等于一点二个地数的量;或者是一个地数的量等于六分之五个天数的量”。这里所说的“标准尺度”就是以五十五个天地之数中的一个为基准。而用于衡量对方的天一地二等等,只是个“尺度”而非“标准尺度”,尺度可以有多个,而标准尺度却只能有一个,不然天与地一旦发生“争执”,是没办法进行仲裁的。另外所谓的“天地之数”有三个,一个是全数55个,这是从全过程来看的;另外两个(即天25地29和天24
            地30 )是从特定时间来看的,它们都有根据,也都有自己的“尺度”,但不再叫“标准尺度”。
                    
                    
            三、关于“天狗”。有的朋友把天地之数中的零比喻为“天狗”,这个比喻是很贴切的。零是一个坐标,一个参照系。天地之数是一个从零出发的运动,又是一个返回到零的运动,因而是一个包纳了零的数,又是一个被零包纳的数。从包纳零这点看,这个零既在天地之数当中,它就势必有所吞噬,前文谈到,它或者吃掉一个天数,或者吃掉一个地数,只是不能重复计算,也就是不能同时吃掉两个。因此天地之数就由“全数”变成了“缺数”。但是在天地之数里,所有的数都是具有并列性质的“基数”。而在天数与地数“提纯”以后,“天狗”再叼走一个天数,就叼走了一个具有包容性质的“序数”,按照序数的性质,只要有一个数失去,后面的数就会自动替补,所以叼走其中任何数,原来是五个位的数就会变成四个位,从而失去五个数。于是出现了天地既不同数,也不同量的情况。前文我们使用了“现象”、“本质”这些概念,即把自身和尺度混杂的天数与地数看作现象,把提纯后的天地自身数和附加在它们身上的尺度数区分开来并视为本质。实际上这个“本质”仍然还是现象。在谈天三的来源时,我们曾谈到,天三就其自身而言,它同天一没有任何区别,只是考虑到它是在天的范围内是第二个出现,从延续或积累的角度看,也可以把它叫天二,就量而言,它是天一的两倍。如果从更深层考虑,就会看到天地自身或尺度数不是十五,而是五个,天有五个,地也有五个。这好比五个战士排队报名,于是出现了一二三四五,这本来是序数,是第一、第二的意思,可是到统计起来,五个序数变成基数相加,于是帐面上就成了十五个。天有五个,地有五个,这才是本质,或本质的“本质”。这时候如果“天狗”来叼,叼走的就不再是五个,而是一个,叼走一个地数,就变成了“五天四地”;叼走一个天数,就变成了“五地四天”。但前者是自身数,后者是尺度数。
                  
                   从1:1.2,1 :1.25,1:1.16,到
            “三天两地”再到“五天四地”,到底哪一个才是本质呢?笔者的看法是,它们都是本质,又都不是。在这里使用现象和本质这些概念是不好对它们进行区分的,原因是它们都有根据,又都有不同的适用范围,这在以后的叙述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这里预先简要说一下,就是这种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层次的本质的分析或剥离过程,实际上走了一个正、反、合的过程,1:1.25就是“五天四地”,从“五天四地”到“三天两地”再到“五天四地”,正好走了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上,不好说谁是本质、谁是现象。就象是不好说谁是开端、谁是结尾那样。它们的区分,只有从应用范围上去考虑。1:1.2和1:1.16是可用的,但在六十四卦中就永远不会出现乾卦;1:1.5(即三天两地)也是可用的,但是永远不会出现坤卦。要使乾坤两卦同时出现,只有使用1:1.25(五天四地)这个比值,并在“天狗”叼走一个天数的情况下。这是一种什么情况呢?这是天的总量等于地的总量。这时候如果每个爻都是四个天数和五个地数,那么这样的卦就是“绝对均衡”卦。假定天量与地量正好是相反的两种矢量,那么每个爻的量就是零,整个卦的量也是零,所以乾坤卦不仅是一对包纳零的卦,也是一对被零包纳了的卦,是卦体的中心与重心合而为一的卦。不仅是“中重和合”,还有“天地和合”、“阴阳和合”、“天人和合”等,所以这是一种最完美的状态。同时又是一种僵死了的状态,因为再不会有运动、发展与变化。乾坤以后的六十二卦所用的是1:1.5,即“三天两地”。
                  
                  
            “五天四地”同“三天两地”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一个是静态,另一个是动态;一个展现的是静态美,一个展现的是动态美。我们知道,动态虽然寓于静态当中,但静态是相对的,动态是绝对的,静态是特殊态,而动态是常态、一般态。所以易传只对常态的基础“三天两地”做了提示,而对静态的基础“五天四地”未做说明。为什么“三天两地”是动态的基础呢?这算算它们的数就清楚了,按照1:1.5计算,二十个天数的量就相当于三十个地数的量,这时候地数已用其全,而天还有四到五个数可用。正是这四到五个天数,造成了一个巨大的“落差”,成了“天地之大德”,是易卦生生不息的物质基础或根源。只是我们不知道这四到五个天数是处于发育期还是衰竭期,如果按照从零出发的运动势必还返回到零的规律推测,一旦这点能量消耗(准确说是转移)殆尽,那么六十四卦的最终结局还要回到乾坤态,所以乾坤既是开端,又是终结。一旦出现了僵死局面,那也无须悲观,因为到了哪个时候,“天狗”还会把它的“狗宝”吐了出来,物质与能量的守恒与不守恒,就是由这只“天狗”来管理操纵的。
                    
                    
            说到“三天两地”,我们有必要提到一位前贤,这就是王夫之,他在《周易稗疏》中谈到:“三、二者,本数也,叁两者,叁之两之,从而分析以数之也。天本无三,地亦非二,以形言之,天包地外,天大而地小;以气言之,阳盈而阴虚,地得天三分之二,故谓之二,繇地之二,而见天之三,此圣人所以以三数天,以二数地,而为九、为六;为三十六、为二十四;为二百一十六、为百四十四,皆倚此以立也。其画之为象,则阴--三分而缺其一,阳则兼有二而实其中,以成乎三,其画——所谓以一函三,亦函地二,而更盈其一也”。王夫之不愧是易学大家,他敏锐地看到了阳爻与阴爻在质上的差异和天数与地数在量上的比值,但是毕竟方法直观、原始,可以说是与真理擦肩而过,但他的这一超乎前人的见解是珍贵的,惜乎三百余年来,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
                  
                  
            “三天两地”是中国古代的“黄金线”。黄金线的说法,一般认为是古希腊文明的产物。实际上,周易就应用了这个黄金线。自然这个黄金线不是很精确的,绝对精确的黄金线,还有圆周律等,大概到今天还是没有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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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1:53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十 大衍之数——天地之数的动静之判

            内容提要:本文重点探讨了大衍之数同天地之数的关系,指出大衍之数是区分了动静的天地之数,确切说是天地之数中的“动数”。区分的目的,在于使天地之数适应空间性质的需要,从而变成卦爻之数。

                    
            在系辞上,紧接天地之数之后,还有一句话,叫做“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这就是有名的“大衍之数”。大衍之数与天地之数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是五十个?而用起来又成了四十九个?对此,前人作过种种猜测,但至今尚未有一个公认的有说服力的说法,因此这个大衍之数,也成了一个千古之谜。
                    
                    
            当我们弄清了天地之数的来源和本质之后,再看大衍之数,就会有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原来大衍之数是对天地之数的一种区分,这种区分不再是依据的天地,而是依据的动静,是大衍之数把天地之数区分为动静两类,并由于这种区分,使得天地之数最终转化为卦爻之数,由此天地之数进入(准确说是构成)了卦爻。所以大衍之数,也可以叫作区分了动静的天地之数,确切说是天地之数中的“动数”。
                  
                    
            但是,此处笔者必须对天地之数再做一个极其重要的说明。笔者在《通天彻地的天地之数》一文中谈到:对天数和地数来讲,天地之数是一种没有质的数;对天地之数而言,它不是没有质的数,而是没有质的差别的数,在这里,数就是它的质,质也就是它的数。这是一群通体透明、不含任何一点“杂质”的数。我们还特别强调了天地之数与“天地数之和”的区别,指出天地之数不是天数与地数简单地相加,而是经过了“扬弃”后的综合。这种经过层层抽象之网过滤之后的天地之数,实际上连天地二字也是多余的了。按照黑格尔以及现在通行的关于哲学和哲学概念的标准,这时候的天地之数,即便不是当作最高概念,当作一般哲学概念也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天数和地数所以暂时放弃它们的质,走到一起来,仅仅是为了寻找一个“公平的裁判”、一个“标准的尺度”,寻找一个双方都认可的契合点,一当这个任务完成以后,变成了一个“大零”的没有以天地做依托的天地之数,便也同天一最初设置在自身以外的那个“小零”一样,被天地当作敲门砖,无情地抛弃了。这是一个分野,自此以后,以概念为基本质料的思辩哲学沿着一个线路继续发展直至现在;而返回到“家园”的天地之数,则因为背上了天地这个“土包袱”,被自命清高的哲学家们屏弃在哲学的殿堂之外。而在易学领域,它也被当成是小孩子玩的把戏。正宗的龙子龙孙,被看成了“拖油瓶的”,天底下还有比天地之数更冤枉的吗?什么是哲学?如果把哲学理解为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或“武器”,那么,从天地之数的来源和本质中可以看出,天地之数比任何以概念为质料的思辩哲学都毫不逊色;什么是易学?易学就是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哲学。有人写什么《中国易学哲学史》,单看书名就不通。难道只有留过洋的才叫博士?只有升到观念王国的才叫哲学?花儿是美的,可是再美的花儿离开了供给它营养的植株,也要枯萎。天地之数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没有离开“天”与“地”,没有离开生养自己的“家园”,天地之数是万古长青的,只要还有“天”有“地”,就会有天地之数;天地之数是万能的,因为世上的万事万物,有哪一个不在天与地的包容之中呢?一当天地之数经由大衍之数构成卦体并被赋予易道之后,在认识和理解世界问题上,它在简约、精到、明快、直观等方面,则是一切以概念为质料的思辩哲学所望尘莫及。此处需要说明的是:自此所言天地之数,与前言天地之数,已经具有本质上的差别,确切说是在寻求天地之数的本质的时候就已经“倒了过来”,前言天地之数,是以数为质的天地之数,我们可以叫它为“狭义天地之数”;后言天地之数是具有天质和地质的天地之数,准确说是天数和地数的“集和”,相对于狭义天地之数来讲,这可以叫“广义天地之数”,狭义天地之数同广义天地之数有哪些区别呢?简单说前者的质是数,数也就是质,是质和数同一的数,它并不关心什么天与地;后者则不然,它不但关心数,更关心质,因为它内部有两种质,一个是天,另一个是地,质和数不再同一,这时候的质和数便以量的形式来表现,同质的数未必同量,同量的数未必同质,不同质的数或者不同数的质,它们的比较要靠量,依靠量它们之间才有了统一,或者说是有了共同的语言。这当中的区别极其重要,不可不察,因为这时候的天地之数,不但有数,还有质有量,我们可以把它们叫做“素”。素的意思是单纯,单纯到不能再单纯;但不是指它可以单独存在,恰恰相反,离开了整体,任何一个天数或地数,也就失去生机,就象是细胞离开身体那样,而作为素的整体的天地之数,这时候就变成了“朴”,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自然”或“天然”。狭义天地之数在观念王国里,是绝对自由的。返回到现实世界的广义天地之数或者说是天数与地数,则要遵循“物”的生存和运行规则,也象其它任何物一样,受到一定的约束。所以,大衍之数也可以叫做受到制约与规范的天地之数。
                    
                  
            天地之数还会受到什么制约呢?这就是时间与空间。天地之数不仅不能脱离整体单独存在,也不能脱离时间与空间单独存在,或者说天地之数能够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这正是天地之数万能性质的一种表现。我们说天地之数是一种获得了高度自由的数,那是指它可以不受线形或平面形的约束,能够以放射或弥散的形式在立体空间传播或散布。但是,这种传播或散布,也不是无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能够让天地之数以整体或实体的形式存在。
                    
                  
            下面我们就谈谈天地之数是如何在立体空间传播或散布的。现实的空间是三维空间,这是早为科学证明了的。三维空间,在中国古代也称“<敏感詞>”、“六端”、“六极”、“六虚”等,这些不同的称呼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三维”强调的是事物的发散或弥散性质,而“<敏感詞>”等强调的是事物的终极状态。立体有多种形式,即便是六个面的立体也有正方体和长方体等,但是典型的或标准的立体是球体,球体和正方体的区别在于一个是由平面构成,另一个是由曲面构成。再有就是球面上的任何一点与球心都是等距的。在天地之数自由而平等的情况下,它们形成的状态应当是一个由六个曲面构成的球体。
                    
                    
            一方面是“数”在球面上做围绕球心的运动,另一方面又是球本身旋转或滚动,为了掌握和了解数的运行情况,我们不得不对球体六面先做一个区分与定位,这样即便在球体发生了那怕多大变化的情况下,我们也能确知其初始状态并能轻而易举的复原。对球体六面的区分、命名或者说是定位,这个任务就落在天地之数身上。天地之数内部只有两种数,用两种数(符号)去区分六个面,无论如何是区分不开的(这个结论是笔者通过试验得到的,理论上如何证明尚需高明指教),要区分开,只有再引进一个不同于天数和地数的数。我们已经知道,天数以外的数是地数,地数以外的数是天数,要说天数和地数以外的数,那就只有一个零了,零不是天数,也不是地数,有了它的参与,我们就可以区分六面了。比如说,我们用一个地数代表“下”,用零代表“上”,用一个天数代表“前”,用一个地数代表“后”,再用一个天数代表“左”,用一个地数代表“右”,这样用三种符号就把六个面区分开,并且在球体任意旋转或滚动的情况下,都可以复原。
                    
                    
            但是,我们还知道,零是一个进入天地之数的数,在天数看来,零包含在地数之内;而在地数看来,零又包含在天数之内。所以,零一方面是个天数地数以外的不天不地的数,另一方面又是个天数地数以内的亦天亦地的数。天数是在包括零的情况下才是二十五个的;地数也是在包括零的情况下才是三十个的。因此,用于定位的零不是绝对的虚无,而是一个天数和一个地数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包含着天数的因素,也包含着地数的因素;如果它是天数,它就会变成地数;如果它是地数,它也会变成天数。在没有外界影响的情况下,仅仅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它自身就会发生这种变化。不难看出,这个集合体,就是人们说的“太极”或者是“混沌”,总之是一种天地未判的状态。这样,用于定位的数就不是六个,而是七个,其中天数是三个,地数是四个。余下的天地之数还有四十八个,其中天数为二十二个,地数为二十六个。
                  
                    
            用于定位的数,是绝对不能擅离职守的,球体旋转,它们要随之旋转,球体滚动,它们也要随之滚动。如果它们不能与球体的运动同步,它们就失去了定位的作用。它们就象是镶嵌在球面上,相对于它们定位的那一面而言,它们可以叫“静数”,因为它们永远不会离开这个面。而没有承担定位任务的数,它们可以“周流六虚,上下无常”,这些数便可以叫作“动数”。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其中静数七个,动数四十八个。到此为止,数的动静之分可以完成了吧?不可以,原来动静之分也不是绝对的。我们知道用于定位的那个集合体,如果从定位角度看,它们应当归入静数之列,但从它们在原位能够变化这个角度看,它们也可以或应当归入动数之列,因为它们毕竟同其它不变的定位数有所区别。假定把这个集合体归入动数之列,那么动数就变成了五十,其中天数二十三个,地数二十七个,这就是“大衍之数五十”的由来。
                    
                    
            知道了大衍之数五十,那么“其用四十有九”又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还是那个集合体在作怪,它们虽然是两个数,但在特定时间内却是一个有此无彼或有彼无此的数,就是说,它们都是“在编数”,但却轮流“上岗”,这样到实际用起来,就变成了一个,总的动数也就变成了四十九个。
                    
                    
            或谓五十减去的那个一就是太极,这话对不对呢?我们说既对也不对,或者说对了一半。为什么呢?因为那个一确系太极,但却是太极的一半,太极还有另一半,它就在那四十九个数当中,或者说,在四十九个数当中,必定还有一个数,它与减去的那个一共处于一个位置之中。
                    
                    
            据上可知,大衍之树就是天地之数,与天地之数不同的是,它是依据动静区分了的天地之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其中静数七个,动数五十个。动静合计为五十七个,多出天地之数两个。为什么会多出两个呢?就因为有两个数,算在动数当中也行,算在静数当中也可。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并不罕见,比方说,有这样一百个人的单位,按照“给别人理发”和“被别人理发”区分,其中有两人会给别人理发,余外八十八人被别人理发。但是,两个会给别人理发的人自己也需要理发,他们也是被别人理发者,所以在统计被别人理发的人员中,也须包括这两个人。这样统计起来就是给别人理发者为二人,被别人理发者为一百人,合计一百零二人,比单位实际人数多出二人,原因很简单,就因为那两个给别人理发者,他们本身也需要理发,算在被理发者行列,也在情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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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2:10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十一 卦爻——天地之数的生存空间和活动舞台


            内容提要:本文重点探讨了卦爻之数同天地之数的关系,指出卦爻之数,或者说是卦爻内部所包含的数,就是天地之数。卦爻是天地之数的存在形式,天地之数则是卦爻的物质内容。卦与爻使得天地之数具有了空间或方位的性质。
                    
                    
            卦与爻,对于每一个治易者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但是如果要问卦与爻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恐怕就不是那么好回答了。我们把构成卦爻的最基本单位称为卦爻之数。卦爻之数,也就是指卦爻内部包含的数。一个卦有多少个数呢?是否所有的卦都一样?一个爻有多少个数呢?是否所有的爻都一样?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
                    
                    
            对于卦爻之数,传统易学,或者避而不谈,或者有所涉及,也是一片混乱。例如,汉代京房以为:“一、三、五、七、九,阳之数;二、四、六、八、十,阴之数。”(《京房易传》卷下)如果把这理解为卦爻之数,那么阳爻和阴爻各有五种形式,阳爻可以是一个数,也可以是九个数;阴爻可以是两个数,也可以是十个数。在十个自然数中,只要是奇数,它们构成的就是阳爻;只要是偶数,它们构成的就是阴爻。这样一来,则不仅爻与爻的数不等,由这样的爻构成的卦也会多种多样。例如,由六个一构成的卦是乾卦,由六个九构成的卦也是乾卦;由六个二构成的卦是坤卦,由六个十构成的卦也是坤卦。至于这些卦数或爻数为什么不同?这种不同意味着什么?还没有人对此说个明白。
                  
                    
            实际上,天地之数就是卦爻之数,卦爻之数也就是天地之数,就数而言,二者没有任何差别。如果说二者有甚么区别的话,那么卦爻之数也可以叫受到制约与规范的天地之数,或者说是有了空间方位性质的天地之数。从天地之数到大衍之数,数有了动静之分,而区分动静的目的,在于使数适应空间的需要,确切说是数在创造自己的生存空间和活动的舞台。
                    
                  
            既然天地之数五十五个是绝对数、大限数,是数外无数的数,那么卦数也是五十五个,其中天数二十五个,地数三十个,六十四卦概莫能外。这个数既不能少,也不能多,少了是不完整,多了又是对卦体的破坏。我们已经知道,在天地之数中有一对因时互变的数,因此在特定的时间条件下,卦数就成了五十四个,如果说卦与卦有甚么不同的话,那么有的卦是二十四个天数和三十个地数;有的卦是二十五个天数和二十九个地数,卦数的区别,仅此而已。
                  
                    
            知道了卦数,也就容易知道爻数,既然一卦分六爻,那么一个爻也就是九个数。何以这里要平均分配呢?因为作为方位的爻,无所谓大小多少的问题,我们不能说东方比西方大,也不能说南方比北方小,既然方位一律平等,那么体现这种平等的数便也一样多。如果说爻数还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在六个爻中有这样一个爻,由于它是由一对因时互变的数定位,因此从全过程来看它是十个数,但在特定的时间内,它是一个有此无彼或有彼无此的数,所以它也是九个数。一卦六爻乃至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有的爻都是九个数,这也概莫能外。
                    
                   一个爻有九个数,由于数分为天数和地数两种,所以爻就有了以下十种组合:
                   <img
            src=http://photo.gznet.com/photos/1200664/1200664-!28f9EfocJ.JPG>


                    
            以上我们谈了爻内数的分布情况,从中可以看出,除了两个纯由天数或地数构成的爻以外,其余的爻皆为天地数混杂,并且呈逆向增减,这就是《说卦传》中所说的“是故,易逆数也”。爻内所含天数和地数虽有不同,但总数则为九个。据此,笔者给爻所下的第一个定义是:爻是天地之数的一个小的群体或者是一个小的领域。
                  
                    
            从天地之数到卦爻之数,是天地之数内在发展的必然结果,而卦爻又可以说是天地之数存在的一个基本形式或基本前提。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天地之数的形成过程。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反复强调天与地是两种不同的质,对于不同质的数不能进行量的比较。但是我们也不否认,自天一而地十,这是一个序列,作为序列的天一、地二、天三等等,实际上就是第一、第二、第三等等,这种序列中的数是一种与次序或“位”密切关联的数,就象是战士排队报名那样,他不关心报名的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高是矮、是瘦是胖,他只关心自己站在什么位置。序列中的数也是这样,它不关心数的质或量,只强调数的先后次序,因此这些数的位置是不能随意颠倒的。如果把这些数按照它们质分别排成两组,即天为一组,地为一组,那么数的序列就变成了两个系列。这种系列中的数与序列中的数的不同点,在于它不仅保留了数的先后次序,而且强调了质上的统一或同一,这种关系也同数所在的位置相联系。当天数集合成二十五个,地数集合成三十个之后,数的位置、次序就不重要了,它们就象是串在一起珠子散落开来,这时候重要的是质和数。而在天数与地数再集合之后,天数与地数的“防线”不仅打破了,而且在位置或次序上的差别也看不到了,数不再受到什么束缚,变成了一种高度自由的东西,于是天数与地数便共同以一种放射或弥散的状态,在立体空间拓展,这样就构成了卦爻,变成了卦爻之数。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尽管我们前面谈到天地之数是一群不含“杂质”的通体透明的数,是绝对数、大限数、数外无数的数,但这也是在一个很有限的范围内来谈的,这个范围就是拿天地之数同天数和地数进行比较。超出了这个范围,天地之数无疑也是相对的。天地之数不能脱离时间与空间单独存在,正如物质不能脱离时间与空间单独存在一样。所以,时间与空间不仅是天地之数存在的基本形式,也是天地之数存在的一个前提。关于时间与天地之数的关系,以后我们再做探讨。关于空间与天地之数的关系,简单说就是易经用卦和爻的形式,把天地之数重新“组织”起来,变成了一个有形体的东西。这种变化,如同数学中从“数”到“形”的变化。对天地之数而言,也是一个从数到形的变化,自此,天地之数不仅有质有量,而且有了形态。具有形态的天地之数,是天地之数同“数”(一般数学家所理解的数)以及一般易数(一般易学家们所理解的易数)的一个重大区别。从更广的意义上说,这是易经作为哲学,同一般哲学从概念到概念的路数的一个重大区别,是易经从抽象到具象转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据此,笔者给爻所下的第二个定义是:爻是具有方位性质的天地之数的一个小的群体,简单地也可以说爻是一个方位(方面、局部、部分等),而卦则是包容了全部天地之数的具有空间性质的一个整体。依靠卦爻这个舞台,天地之数将要上演一幕幕有声有色的活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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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2:25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十二 “不三不四”——爻的阴阳之判

            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阴爻与阳爻区分判定的根据,即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爻内所含天数不超过三个,或者地数不少于六个,那么这个爻就是阴爻;反之就是阳爻。所以阴阳爻的分界点在天数三四之间,或者在地数五六之间。这就是系辞上所说的“叁伍以变,错综其数”。

                  
            我们已经知道了爻的数构成,即爻不论阴阳,每个爻在特定的时间内都是九个数,其中或者天数为九,或者地数为九,更多的是天地数混杂,但总数则是九个,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概莫能外。还知道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天数的量相当于一个半地数的量。现在我们可以讨论阴阳爻是根据什么确定或区分的了。
                  
                  
            粗浅的理解是,在一个爻中,谁的数多,谁就占据主导地位。比如天数为五,地数就是四,“天”就占了主导地位:如果地数为五,则天数就是四,“地”就应该占主导地位。但是爻的阴阳区分,既不是依据数的奇偶,也不是依据爻内所含天数和地数的多少,而是依据的量。如果我们确定一个天数的量相当于一个半地数的量,并且规定一个天数的量为一,那么,四个天数的量就等于六个地数的量,这个量超过了五个地数的量,如果是三个天数,其量相当于四点五个地数的量,这个量要小于六个地数的量。依据谁的量大谁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则,那么在一个爻内,当着天数为三的时候,“地”还占着主导地位:而当天数达到四个的时候,“天”便占了主导地位。假定把“天”占主导地位的爻规定为阳爻,把“地”占主导地位的爻规定为阴爻,那么阴阳爻的分界线便在天数三与四之间,或者在地数五与六之间。这才真正是爻变的“度”。含有天数三四或者地数五六的爻才是真正的“变爻”(即临变的爻)。其它天数少于三个(也就是地数多于六个)的自然都是阴爻;天数多于四个(也就是地数少于五个)的爻自然都是阳爻。这样在十种组合中,就有六种是阳爻,四种是阴爻。两相比较,又是一个“三天两地”。
                  
                    
            一般情况下,分辨出阳爻与阴爻也就何以了,因为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爻。但是从量的角度考虑,仅仅把爻分成两类是不够的。因为同是阳爻,其量未必相等;同是阴爻,其量也未必相等。我们试从量上做个比较,如下表:
                           
                            天数    0     1     2     3     4     5     6     7   
             8     9
                            地数    9     8     7     6     5     4     3     2   
             1     0
                              量      9    9.5  10  10.5 11  11.5 12  12.5 13  
            13.5   
                  
                    
            上面的量值是在规定天数和地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五、并且以一个地数的量为一的情况下得出的。不难看出,一个临变的阴爻(即天三地六),其量值为十点五;一个临变的阳爻(天四地五),其量值为十一,两者在量上的差别仅为零点五。而一个纯由天数构成的阳爻,其量值为十三点五,它和一个临变的阳爻之间的差别,要远远大于一个临变的阳爻同一个临变的阴爻之间的差别。也就是说前者是后者的五倍。认识这种情况极为重要。我们说过,卦爻运行当中的诸多矛盾,往往不是来自阴阳之间,倒是来自阳爻与阳爻或阴爻与阴爻之间,多少易学家们对经文中无阴阳二字感到困惑不解,原来原因就在这里。一般说来,“阳刚阴柔”是正确的,这是因为阳爻的量再小,也要大过量最大的阴爻。但是同是阳爻或者同是阴爻,也有一个刚柔的差别。正是这个差别推动了爻的量变,而阴阳则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质变。
                    
                   关于阳爻与阴爻的界限或者说度,我们可以换一个方式表述。仍然是以天数和地数的比值为一比一点五,但以一个天数的量为一,如下表:
                          
                           天数     0      1      2      3      4      5      6   
              7      8      9
                           地数     9      8      7      6      5      4      3   
              2      1      0
                             量       6  6.1/3 6.2/3   7  7.1/3 7.2/3   8  8.1/3
            8.2/3   9
                    
                    
            从上表可以看出,“九”和“六”曾经被看作是爻变的临界点或者是临变的爻,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这是两种最稳定的爻,一个是最稳定的也是最强大的阳爻,另一个是最稳定也是最柔弱的阴爻,当然这只是从量上考虑。在卦爻的实际运行中,天时地利人和的作用要远胜于此。如果说这对把守爻门的“二鬼”在易数中有什么价值的话,这才真正是它们的价值所在。九六相较,还是一个“三天两地”。
                    
                    
            关于爻变的临界点,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方式表述,也许更清楚一些。仍然是以天数和地数的比值为一比一点五,以一个天数的量为一,但把天数和地数的量看成是方向刚好相反的两种矢量,那么其结果如下表:
                          
                           天数     0      1      2      3      4      5      6   
              7      8      9
                           地数     9      8      7      6      5      4      3   
              2      1      0
                             量     -6   -4.1/3-2.2/3 -1   2/3 2.1/3   4  5.2/3
            7.1/3   9

                  
            现在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在量的负一和三分之二之间,也就是在天数三四之间,或者说是在地数五六之间,依稀有一个零的存在,这就是那个“阴阳界”,或者说有个“黄金分割线”,这个分割线不在两端,也不在正中,而是有一点偏斜。打个比方说,这个零好比爻门的“门缝”,而九六则是两个“门框”或蹲在门框前的两个石墩。多少人放着门缝不走,却偏要去撞门框或石墩,想拦都拦不住,那又有甚么办法呢?关于爻变(阴阳互变)的临界点或度,这在系辞传中也是有表述的,这就是“叁伍以变,错综其数”。叁即天数三,伍即地数五。当着天数超过三个,阴爻就会变成阳爻;当着地数超过五个,阳爻就会变成阴爻。惜乎千百年来,人们错把“叁”理解为参加的“参”,把“伍”说成是队伍的“伍”,从而把这句极重要的话给湮没了。
                  
                    
            被易学家们忽略了的东西,却在民间得到了广泛流传,有些变成了俗语、俚语或成语,这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它们所包含的真理,比某些易学家们不知高出多少倍。比如“不三不四”这句话,据成语辞典解释是“不象这也不象那,不象样子。与不伦不类意思相似。指不正派或不规范”。为什么不三不四就是不象样子呢?原来在天数三四之间有一个“阴阳界”,不三不四就象是刁德一的态度:不阴不阳。
                  
                    
            再如“四六不成材”。为什么四六不成材呢?原来天四是阳爻的起点,地六是阴爻的起点。当然也可以说天四是阴爻的终点,地六是阳爻的终点。无论是起点或者终点,都不堪重用,好比一个是新生的树苗,另一个是行将腐烂的朽木,当然是不能成材了。
                  
                  
            与四六不成材相关联的还有一句叫“四六不懂”,何谓四六不懂呢?原来四六也同三五一样,可以看成是爻变(阴阳互变)的临界点或度,倘不懂得爻变的度而妄谈阴阳,岂非是四六不懂?我们把这句俗语奉赠给那些号称“精通九六变化”的“大师”、“泰斗”们,奉赠给那些“心中无数”却又热衷于在易坛上说三道四、插科打诨的人们,不是很合适吗?
                    
                    
            到此为止,关于爻内部数的构成情况可以算说完了,但又不能算最后说完。因为上面讨论爻数是在两个前提条件之下,一个是在排除外界干扰、孤立地考察一个爻;另一个是规定天数和地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五,假如改变一下前提条件,那么爻数的情况也许会更复杂一些,这在后面我们还会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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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2:49 | 只看该作者
【学易笔谈】之十三 卦爻之数简析

            内容提要:本文简要分析了卦爻对数的制约和影响,爻作为卦体的构成单位,它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必须放到整体中考察。从整体上看数在爻中的分布,可以看到有的卦爻数是确定的,有的卦爻不确定,就是说它们还有许多“异构体”,但这基本上还是属于静态研究。卦体对数的制约与规范,主要表现在对数的运行规则方面,即数在什么条件下或行或止,卦爻在什么情况下变化。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只有结合卦体和易道,才能探讨清楚。

            前文谈到,我们讨论爻数,是在两个前提条件下,一是孤立地考察一个爻,二是把天数和地数的量比规定为一比一点五(三天两地)。但是,爻作为卦体的构成单位,它是不能孤立存在的,必须放到整体中考察。另外,一比一点五的规定也只是个一般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卦,具体说象乾坤这样的卦,就得寻求另外的规定。

            我们已经知道,就数而言,天地之数与卦爻之数没有任何差别,天地之数就是卦爻之数,卦爻之数也就是天地之数。但是,卦爻之数是具有方位性质的天地之数,是受到制约与规范的天地之数,因此它就具有与天地之数不同的一些特点。

            从爻数情况看,一个爻有九个数,或者均为天数,或者均为地数,更多的是天地数混杂,理论上有十种构成。但由于有一个(或两个)定位数被牢牢地镶嵌在某个爻位上,这样对于这个爻来说,它就不是十种构成,而是九种构成。因为由天数定位的爻,永远也不会出现纯阴爻;由地数定位的爻永远也不会出现纯阳爻。即便是那个由天地数轮流定位的爻,在特定时间内也是九种构成,是纯阳爻就不可能再有纯阴爻;是纯阴爻就不可能再有纯阳爻。认识这种情况也极为重要,因为在以后分析卦变时,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在某个爻中,相对于这个爻来说,定位数是绝对静止的,因此它就必然处于爻的中心位置,而其它八个数则环绕其周围。八个数成矩形分布,这样每一条线上就有三个数。由于这八个数所处位置不同,这样还可以把它们分为两类,一类是处于角上的数,这四个数的离心(这里指的是爻心或定位数)倾向最甚,即稍有一点变动,它们就会脱离开这个爻,跑到另外一个爻里去。而另外四个处于四边的数相对要稳定一些。当然,随着某个数的脱离,也一定会有另外某个爻的数补充进来。爻的变化(包括量变和阴阳性质的变化),就是由这些数的周流来完成的。

            再从卦数情况看,一个卦可能会出现纯阳爻,也可能会出现纯阴爻,但决不会全是纯阳爻或全是纯阴爻。在天地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五的情况下,一个卦的纯阳爻最多不会超过两个,因为达到三个所需的天数就是二十七个;也不会在一卦中出现四个纯阴爻,因为四个纯阴爻所需的地数是三十六个。如果说在一个爻中,那怕一个微小的变动也会牵扯到三个数的话,那么在一个卦中,那怕一个微小的变动也会牵扯到四个爻十二个数,这可以看成是数在卦爻中运行当中的一个定律。其中原因,在我们探讨了卦体问题后就不难明白。大体说来,计算爻中的天地之数,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卦数必须是54个(其中或者天数为24个,地数为30个;或者天数为25个,地数为29个);二是爻数必须是9个(但须顾及到这个爻是天数定位还是地数定位,关于定位问题,在谈“大衍之数”时已有初步说明,详细探讨要在卦体部分进行)。以下我们就具体看看数在卦爻中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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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2:57 | 只看该作者
一、六阳六阴之卦

            六阳之卦只有一个,即乾卦;六阴之卦也只有一个,即坤卦。先说乾卦,设天地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五,那么乾卦就有两种组合形式,如下表:其一:

            爻序 初 二 三 四 五 上 合计
            天数 4 4 4 4 4 4 24
            地数 5 5 5 5 5 5 30

            其二:
            爻序 初 二 三 四 五 上 合计
            天数 4 4 4 4 4 5 25
            地数 5 5 5 5 5 4 29

            再说坤卦,在乾卦的第一种组合中,我们已经看到,天数为二十四,地数已用其全,而所有的爻都是阳爻。这就是说,在天数与地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五的情况下,永远也不会出现坤卦。要想出现坤卦,只有调节天地量的比值。幸而我们前面还找到了另外几个比值。设天地量的比值为一比一点六,那么四个天数的量就是四点六四,小于五个地数的量,在这种情况下,同样还是乾卦的第一种组合,这时就变成了坤卦,(当然爻序要倒过来)。乾卦的第二种组合,这时候就变成了复卦。

            可是按照一比一点六的比值,那就永远也不会出现乾卦,因为即使天数已用其全,得到的只不过是个复卦。

            上述情况说明,乾与坤如同那对因时互变的天数地数一样,是不能同时出现的,有乾则无坤,有坤则无乾,这反映了乾与坤的对立性质。

            如果要使乾与坤同时出现,那就只有在天地的量比为一比一点二五(五天四地)的时候,并且天数用二十四个、地数用三十个的情况下,这就是前面乾卦的第一种组合。这时候四个天数的量刚好和五个地数的量在绝对值上相等,那么由这样的数构成的爻就是非阴非阳,亦阴亦阳;由这样的六个爻构成的卦就是非乾非坤,亦乾亦坤,是乾与坤在特定条件下的直接同一,乾直接就是坤,坤也直接就是乾,确切说是正着看是乾,倒着看就是坤。如果不掌握卦爻的数构成,是无法说明乾为什么会变成坤,在甚么条件下变成坤的。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状态,既是一个理想的状态,又是一个僵死的状态。为什么说是理想状态呢?因为各种矛盾在这种条件下都得到了化解,首先是“天地和”(在爻中天数的量等于地数的量);第二是“阴阳和”(阴爻直接是阳爻,阳爻直接是阴爻);第三是“中重和”(卦体的中心就是重心,重心就是中心,这可以看成是一种失重的悬浮状态):第四是“天人和”(即天道与人道的合一,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我们拟结合易道再做探讨),这是一种极罕见的“和合”状态。为什么又说是一个僵死的状态呢?假定天数的量与地数的量方向正好相反,它们互相抵消,那么每个爻的量就都是零,整个卦也是零,所以这是一对绝对平衡的卦。由于绝对平衡,所以也就不会再有运动、发展和变化。这时候幸亏有一个被掩盖着的天数冒了出来,或者说“天狗”把它吞掉的“狗宝”吐出来,才打破这个僵局。乾卦的“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讲的就是这个即将出现的天数。所以我们把这个数说成是开辟鸿蒙的“情种”,是扭转乾坤的“精灵”,是一只能煽起全球风暴的“蝴蝶”,是两间所余的“一卒”(鲁迅诗:“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随着这个天数的出现,天地量的比值也发生了变化,变成了一比一点五。周易六十四卦除去乾坤以外,都是用的这个比值。所以前人尽管说过“复见天地之心”,但乾坤变成的不是复,而是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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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8:13:06 | 只看该作者
二、一阳五阴之卦

            一阳五阴之卦有六个,即复、师、谦、豫、 比、剥。
            从数的角度看,一阳五阴之卦,其数的构成非常单纯,只有一种形式,如复卦:
            爻序 初 二 三 四 五 上 合计
            天数 9 3 3 3 3 3 24
            地数 0 6 6 6 6 6 30

            其它师比等卦皆可类推。它们的共同点是:一个天数被掩盖,地数用其全。阳爻是个由天数定位的爻,并且是个极为稳定、极为强大的纯阳爻,而五个阴爻都是临变的阴爻,或者说是最强大的阴爻。在周易卦序中,我们看到,一阳五阴之卦变化,要么变成三阳三阴之卦,如谦豫变随蛊;要么变成四阳二阴之卦,如剥复变无妄和大畜;要么变成五阳一阴之卦,如师比变小畜和履。为什么不变成二阳四阴之卦呢?就因为在一阳五阴之卦中,五个阴爻都处于临变状态,当然能不能变化,还要看三道的作用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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