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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来到幻想乡》(此乃弃坑,慎跳,鉴定完毕) [打印本页]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8 16:58
标题: 《我来到幻想乡》(此乃弃坑,慎跳,鉴定完毕)
本帖最後由 Delilah 於 2011-4-25 14:13 編輯

“金币是我的………”网吧里的男孩在论坛打上几个字回复之后,脸上出现阳光般的笑容满面.

“我的金币………”

“离洛,你简直是楼层杀手。”

“恶魔,别来抢啊!我要金币啊!”

“唉!你有那么多金币,我劝你不要抢好了,贪心是不好的。”

男孩看到这些回复帖皱起眉头,打上几个字,“切,这可是最重要的时机哦!我要得到金币升级,我花费二个晚上的假期盖了 1000 楼,现在我才赚4万多金币。”

“啊!金币给你抢走了。”

“运气啊!………”

“哇!灌水帝耶!”

“有钱啊!我要金币啊!”

“叮咚……”男孩的耳机传来提示的声音,快速按键打字说:“好了,我现在不抢了,我下载的文件完成了,86”打完字关闭网页,接着打开下载的文件看书。

我叫离洛,这个不是我的真名,是个论坛名,大家来看我的名字倒过来像什么,“萝莉”,哈哈!实在太有缘了,这名字我很喜欢,因为我喜欢萝莉的说,所以我成为真正的萝莉控,现在职业是宅男和学生,我在论坛里发现开办6周年活动,这个论坛的名字叫指引社,我以前正在百度寻找一本书才找到这个论坛,我对里面的主题好奇才注册下,回复下发现里面的资料是所未见过的,我天天来泡这个论坛,最后看到Q群才加入进来,我见到指引社社长,还有斑竹其他人,社长现在开办6周年活动,抢楼层得金币,6楼得到6金币,16楼得到16金币…… 666 楼得到 666 金币,这么好的机会怎么不去参加,发一个主题才得到10金币,到图书馆下载书籍下载10金币,看到这么好的书,我的金币才 100 金币,只能下载10个书籍,只好我花费一个晚上和别人抢楼, 666 ,代表是恶魔的象征,我已经成功盖到666 楼就不盖了,因为我必须回校等待查房,悲剧的数字啊!

等到第二天晚上,我发现盖楼达到 1500 楼,社长说现在通货膨胀了,盖到后面数字“6”只能得到666 金币,天哪!这么好的机会失去了,我为了书籍的金币和会员升级狂盖了500 楼,打字的双手都酸疼起来了,直到下载书籍完毕不抢了。

“朱雀(社长),明天我会来抢金币,我现在少5000金币才升级。”离洛看了查房时间,和社长的Q号直接聊起来了。

朱雀:“囧,你的金币够多了,你还抢啊!”

离洛:“我觉得金币不够,没有你20万金币多,我决定了我要赚30万金币,跟你的等级一样。”
朱雀:“拜托,你这几天赚金币赚的太快了,我才花6年才赚来的。”
离洛:“不要这么说啦!下机的时间到了,86,明天我还是会抢的。”
朱雀:“………………”
————————————————————————————————抢金币的分割线————————————————————————————————————————
社长考虑活动的问题决定找版主开办会议。
朱雀:“各位,楼层杀手已经不满足自已的状况,决定明天要得到30万金币。”
玄武:“是那个萝莉控啊!真是可怕的家伙,如果再让他赚30万金币的,指引社肯定会倒了。”
影月:“社长,你知道开办这次活动有多严重,这件事你来负责吧!”
朱雀:“囧,难道我要把他踢了,大家别忘了,楼层杀手可是在指引社的人气最高了,如果把他踢了,他的朋友会控告我们的。”
魔术师:“不如这样,最近我看到萝莉控发了一个愿望的主题,我们帮他完成他的愿望,大家同不同意。”
朱雀:“好主意………………”
玄武:“赞同。”
影月:“支持。”
安魂:“那种愿望不可能办到的,魔术师。”
魔术师:“难道你要我们家会毁在恶魔的手中吗?”
安魂:“可是…………”
玄武:“我们可以把活动的神秘礼物送给他…………”
影月:“那东西还未完成,难道你就给他吗?”
朱雀:“好了,我们尽全力帮他完成愿望。只要指引社不倒,我们都帮他一忙吧!”
————————————————————————离洛的愿望分割线————————————————————
离洛正在回校的路上,戴上耳机听着手机歌曲走着,“嘟嘟”手机接收到短信提示震动起来,打开一条短信息一看,“离洛,恭喜你的作品在文坛活动得到第一名,你会收到论坛的神秘礼物,打上你的姓名和地址快接收礼物吧台你的社长——朱雀。”

“不可能吧!我的作品居然得到第一名,但是我的作品未完结怎么可能得到第一。”离洛激动地抓紧手机看着短信息几遍冷静-_-!地自语。

“算了,朱雀的信用可是最高的,我猜朱雀不会欺骗我吧!看看能不能得到礼物。”离洛打上短信息的XX姓名,XX地址回复。

“嘣…………”离洛感觉自已的后脑传来一阵剧痛,被人敲了一棍就晕倒地上了。

(最近引发灵感写下来,各位大家评分给我金币,我保证会写到完结的...............................此故事纯属虚构,如同雷到.......................希望指引社社员不要见怪...........)


作者: 飛翔朱雀    时间: 2010-11-8 17:45

幻想鄉啊。。。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8 17:48
回復 飛翔朱雀 的帖子

朱雀,给金币啊........下面保证精彩...........
作者: feng352100    时间: 2010-11-8 18:37
为啥是蒙棍而不是砖板?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0 09:11
回復 feng352100 的帖子

纳尼.板砖最疼的说...
作者: feng352100    时间: 2010-11-10 13:31
比较震撼呐~~~你牺牲一下也是可以的~~~~~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0 16:14
回復 feng352100 的帖子

好吧!板砖破武功.................
作者: 奈奈公主    时间: 2010-11-10 16:27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0 16:40
笑,小生表示支持该文体~
估计下文会穿越八。。。嘿嘿,出个题,若是美人下文没有穿越,本公子就有私人福利发放~~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3 10:23
在离洛晕倒下去之后,后面出现黑色的门口,走出两道人影。


“智者,为什么你不用木棍而用板砖打晕萝莉控。”身穿黑色的魔法袍的人问道。


名为智者的男人,白色的贤者服,左手持着扇子扇来扇去,右手带着捡来的板砖,好似有古代的贤者风采的样子,笑着说:“板砖破武术,别忘了,萝莉控说他学过格斗和武术,可我文弱书生怎么打得过莽夫呢!我想试一下,看看板砖能不能破武术。”


魔术师狂汗之后,看了地上的人叹息地说:“可怜的离洛,你真杯具啊!”


智者:“真不明白朱雀老大为何把那个东西给萝莉控。”


魔术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把萝莉控带到他想去的世界。”


智者:“二次元世界吗?没想到他还没从现实解放出来,唉!宅男的想法真是怪哉啊!”


魔术师:“别说废话了,朱雀老大把萝莉控的历史抹掉了,再不把他送别的世界,天道会出手灭了萝莉控。”


智者刷一声打开纸扇,纸扇轻轻一扇,黑色大门从地上浮动起来,魔术师一手挥去,晕倒的离洛飘浮起来慢慢进入黑色的大门,然后也跟着进入大门。

智者左顾右盼发现没人走进黑色门口,关闭门槛消失世界上。


——————————————————————————————  
 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昏倒在地的离洛终于睁开了眼睛,随即坐起身子扶住疼痛的头部。  

 “头好疼啊!想不到我学过一点点格斗武术居然被板砖打倒了。”离洛郁闷自已的无能,然后打量周围的景色。  

 四周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蝉叫鸟鸣不绝于耳,芬芳地花香吸入鼻中十分好闻,配合晴朗幽蓝的天空,离洛就觉得仿佛来到了古代的生活一样。

“离洛,你醒来了。”

“咦!是朱雀的声音,朱雀,你搞什么鬼,一话不说就打晕我,还带到陌生的地方。”离洛想起自已被别人打晕不说,还带到这个深山野林的地方。“朱雀,你在哪里啊!还有这里是什么地方。”离洛发现除了自已待在这里,根本没有出现朱雀的身影。

“这里是二次元世界所在地——幻想乡,恭喜你啊!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什么!?你说的幻想乡!就是我喜欢的东方幻想乡。”

“是的!?”

“啊啊………………会死的,妈妈,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死啊!”离洛发疯的抱着头哭泣起来。

“怎么了,这不是你的愿望吗?”朱雀有点好奇的问道。

“朱雀,我求求你,带我回家吧!你有能力带我来这里,肯定能带我回家吧!求求你啊!朱雀,你在哪里啊!”离洛在找朱雀的身影哀求地回答。

“我在这里,就是你的指引社发来的项链。”离洛的胸口传来一道朱雀的声音。

离洛从胸口上拿出金碧辉煌的圆形项链,中间是倒立的金字塔,怀疑地说道:“我怎么不知道这个项链有语音功能,难道该不会…………。”

朱雀:“…………这个你不用想了………………我有点好奇你明明喜欢东方幻想乡却不想来这里。”

离洛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将对幻想乡的资料说出来:“东方幻想乡,由八云紫和博丽神社巫女布下博丽结界所分隔的在现代舞台的幕后悄然存在的另一个世界,那是人类、妖怪、妖精以及神灵等得以和睦生活的理想乡。 但是要到这里的话必须要拥有强大的力量才能活下来,就凭我这个普通人也活不成了。”

“原来是这样的,真是可惜啊!?离洛,你现在已经不能回去了。”朱雀若有所思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来源,唉声叹道。“现在我帮你抹去你的历史,就算你来到现实世界,恐怕你的父母不认得你了,而且现在的你不属于三界之内,六道之外的存在,现在天道不允许变数的存在,就出手毁灭你,最好的办法就是逃离天道管理的世界。”

离洛一句也没有说,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了,流海的头发遮住自已的眼睛,脸上流着两道泪痕,痛苦的咆哮对项链说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朱雀,为什么啊!”

  朱雀做错什么事忏悔说道:“其实是大家做出的决定,让你成为指引社的…………”

“叮叮叮…………警告警告,能量不足,能量不足,准备断绝次元聊天功能。”项链发出一种电子合成的声音。

“离洛…………你不要放弃…………要坚持活下去…………”朱雀说完发出一道命令:“吾以指引社社长的名义,赐予汝的开启指引者的权力,指引者啊!吾让汝守护宿主的一切,指导宿主走向世界的终点。”

“叮……确认目标,确认宿主的身份。”

“叮……………指引者确认激活,正在启动中…………”离洛手上的项链发出五彩缤纷的光芒照耀整个树林。

怎么说不算穿越吧!应该是偷渡吧!!!嘛!把朱雀当成坏蛋有点不好意思了,下一章,指引者的礼物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3 21:42
其实,这个幻象乡很容易解决的。数据化之后寒蝉和海猫组都和其可以打个平手。TM组则能多半能赢。。。脑子够好使的话没力量也不会有事。
不过某更惊讶的是LZ竟然理直气壮的把刷帖混分的事写进去了还放在文首。。。。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3 21:44
哟,仔细一看那个魔术师不会是某吧???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3 23:11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这句话和阁下的头像倒是很搭配哈~~

话说那个扇子君也好眼熟哗~某公子应众美人要求,发动板砖击破术。。。(众:= =|||)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06:49
本帖最後由 惊悚魔术师 於 2010-11-14 07:07 編輯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是吗?不觉得啊。。。
还有为啥不是折凳?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1:58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是的,我会好好报复你的....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1:58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果然是宅男一族的吾辈啊!!!!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1:59
回復 iiop403774804 的帖子

谢了.........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1:59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智者当然是你,嘛!你的英语名不好打,用智者代替的说........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2:00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折凳可是十大杀器之首,你想让我死嘛!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4 12:11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摇扇,其实小生更喜欢折扇的说~~

呵呵,有要求折凳的啦~~难道会有“某魔术师抄起一把折凳向某萝莉控砸去”的情节~~╮(╯▽╰)╭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4 12:14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摇扇,美人到文学知识板块会发现小生的中文名滴~~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2:40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不过是根据条件作分析而已。这就算宅了吗?
事实上,东方的人物。。。。其实就是一帮有杀伤力的乡巴佬而已。近战打不过北斗众,KOF, JOJO,火力比不过高达EVA啥的。消灭他们每人都至少有一种方法。
要打倒这些恶劣的乡巴佬推土贵,把妹手什么的就足够了。
反倒是正统奇幻。像什么克鲁苏。DND比较麻烦。
真论危险。。。有哪部动漫比龙珠的人物更危险的?要论死亡率有几部动漫比猎人更高的(小册子不算)?
某更在意的是你所谓的宅的定义是什么?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2:44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要不连枷,金刚杵,仪式匕首,飞针啥的也行。。。反正某觉得有杀伤力的话什么武器无所谓。。。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4 12:53
此文给我最大的收获是。。。终于明白LZ名字的来源了。。。脱线地飘过~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01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不会有的...........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02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 -告诉中文名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02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b汗,杀器你还想得出来啊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02
回復 最高祭司 的帖子

(⊙o⊙)哦,你终于知道了........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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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是想说太晚了呢。。。还是我比较愚钝呢?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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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怪某。只不过是人类太脆弱罢了。。。
难道你觉得电锯,消防斧这类霸气的比较好吗?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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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两个不说,好嘛?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17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不不,那种危险的东西能用吗?用暗器之首的暴雨梨花针和小李飞刀的威力不可想象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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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是你比较愚钝啦,哇哈哈,我真聪明~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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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我本来不想说第三句,伤你的心啊!!!!!!再说愚钝也有愚钝的好处,看看愚公移山的故事,聪明是没有好处的。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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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个去,还有第三句呐。。。:funk: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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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二句我懒得说,第三句你还是不要听,会打击你的........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3:29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你的意思是用和平的?确实啊。。。漫画里猎奇杀人什么的都是反派女主角干的才对。
那你要不试试针筒。石灰水,辣椒水
不过暗器这东西技术要求太高了要很长的训练周期。。不过你护甲够高就没事。。。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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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三流的手段,不过蒙汗药和<敏感詞>可是打劫必备,杀人放火的好东西...........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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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要听啦。。。求下文。。。不要坑呀~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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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问工具你要多光明正大。。。
用蒙汗药和和谐物的家伙没资格这么说。。
(果然C4炸药才能不留麻烦解决一切。。。)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45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b汗,拷问能拷问女人嘛!嘛!你来拷问女的吧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3:50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咱还没拿满清十大酷刑呢。。。
不过一开始挨打的不是你吗???
嘛。如果是女人的话只要是还算女人的女人自然是不合适拷问。某会直接消灭给个痛快。。。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3:54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不不,女人是用来疼的(干的,女人者请无视之,和谐啊!)再把女人推到杀掉,接着杀完再推到(我没有那种爱好,不喜欢JIAN尸那种做法.)果然我很邪恶很强大..............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14 14:02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你确定你不是想做人偶?虽然人偶看着也不错。但是你连人偶都推。。。
某不想作评论。。。。。
时间不早了。不能再上网了。。。再回(。。。还是不要了)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4 14:08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 -,我想收人偶为女,但是我会炼金让人偶成为人类,蔷薇少女0罗真制造人偶真可爱,水银灯,真红.....
作者: 阿D    时间: 2010-11-17 12:54
本帖最後由 dqflyfly 於 2010-11-17 12:54 編輯

沉寂了好久的挖坑显现难道又要抬头???挖坑者必以雷霆手段活埋之!!!

哇哈哈~~~~~~~(回音无限~~)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7 19:53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在介里,自己看吧~
http://www.zhiyins.com/thread-17079-1-1.html
话说这个楼越来越歪啦~~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7 20:01
回復 最高祭司 的帖子

哇,歌神叽驾到呵呵呵~
话说老大那首歌还欠着呐,不如这样,若是老大再赖账,就让离洛君把他写成受。。。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7 20:05
回復 dqflyfly 的帖子

用新闻稿活埋之?
作者: 最高祭司    时间: 2010-11-17 20:15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傲娇受?弱受?还是女王受?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7 20:37
回復 最高祭司 的帖子

嗯,在奇文发个投票好了,民主解决~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19 09:34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 -,我写你是攻的.......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19 19:41
离洛 發表於 2010-11-19 09:34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 -,我写你是攻的.......

摇扇,不错,好眼力~~~╮(╯▽╰)╭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20 03:11
围观上面的几位搅基。。。。。。。
闪了。。。。。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21 16:40
本帖最後由 离洛 於 2010-11-21 16:52 編輯

  离洛被手上的奇异现象吓得惊呆了,他本来是一个无神论主义者,说白了就是不信神佛,但是对神鬼魔怪的来历大有兴趣,离洛想了想,朱雀有能力肯定带他来到幻想乡的世界,所以对这件事早见不怪了,很快又重清醒过来,而且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个如梦幻般的所在。四周雾气弥漫,流光溢彩,仿佛进入了万花筒一般。

  就在离洛迷茫之时,一个甜美的女声在脑中响起,却并不让人觉得突兀。

  “您好,离洛先生,请您为自己在游戏中的角色命名。”  

          游戏,角色,朱雀的礼物太大了吧!居然是数据化的能力,这种能力简直是逆天啊!看看游戏小说的主角杀怪升级成为遇神杀神,佛挡屠佛的一方强者存在,哼哼,什么妖怪神灵还不是我的升级必备猎物……

 “离洛。”离洛觉得自己的名字挺好,懒得再浪费脑细胞去另外想一个,于是在虚空中写下了这两个字。

  在离洛写好的一刹那,眼前场景如水波般荡漾开来,显露出幻想乡的地图。  

 “请您选择将要在哪个地方出现。”

[“博丽神社。”离洛觉得第一次和幻想乡的女主角之博丽灵梦见面最好,反正去那里避免碰到爱吃人的妖怪,博丽巫女肯定会保护自已的,接着去人间之里和妹红交个朋友,再加上帮助慧音管教学生,然后去杀个小妖怪升级成为让妖怪听到本大爷的名字吓死的唯一强者,可惜,自已的YY被一道甜蜜的女声打破了……

“叮…你所说的地方不存在,请换个地方出现。”

“怎么可能,朱雀告诉我这里是幻想乡,怎么没有博丽神社存在的道理,身为宅男的离洛不放弃YY生活,答道:“ 人间之里。”

“叮…没有人间之里的存在。”

“白玉楼……”

“没有……”

“红魔馆……”

“没有……”

“永远亭……”

“没有……”

“守矢神社……”

“没有……”

“魔法森林……”

“没有……”

“TMD,带我去有人类居住地。”离洛失去问下去的耐心出口脏话。

“叮……您在游戏中的名字是‘离洛',降临地确认东之国的幻想乡,角色数据化完成。”

“叮……正在进行传送中………倒数计时开始,5……4……1……”

  下一刻,随着一道白光闪现,离洛已经出现在一片宽阔的大地上,他环视了一圈,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   

      不会吧!这里居然有妖怪啊!会死的,绝对会死的,离洛的面前有一大推的狼群,他发现的这群魔狼中间有白色的妖狼,这只狼肯定是这群狼的首领,其余十五条都趴着休息,看来对方没注意到自已。

离洛发现白色妖狼头上出现一串白色的数据:
狼王(妖兽)
等级:20级
气血: 2000
妖力: 1500
攻击: 350
防御: 270
速度: 420

拥有武器:狼爪,狼牙
绝招:无
其他的妖狼也出现白色的数据:
妖狼(妖兽)
等级:10级
气血:500
妖力:200
攻击:60
防御:40
速度:70
拥有武器:狼牙
绝招:无

离洛的脑海出现一道自已的数据:
姓名:离洛
玩家:离洛
等级:1级
年龄:18
种族:人族
职业:宅男
经验:0/100 (等级1有100 经验值,等级2有300 经验值,………等级 100有500万经验值。)
气血:200
攻击:20
防御:17
速度:10

体力:12
精神:9
力量:15
耐力:10
敏捷:8
魅力:15

属性分配点:10(每升一级有10点属性点,可分配。)

拥有物品:诺X亚手机,手机充电器,U盘,身份证,200元人民币……
拥有武器:无
绝招:格斗术(尚未精通)
金钱:0


  “弱可以……但是有点弱的太离谱了吧!”离洛看着面前的数据,眼角不停的抽动。

 不过这只是现在离洛的属性,离洛还是可以改变的,现在自已已经有10点属性点,但是对方可是20级的Boss啊!就算加上自已的属性也打不过狼王,再加上十五条的小弟。   

现在离洛把10点属性点分配在自已的数据:
体力:16
精神:9
力量:17
耐力:14
敏捷:8
魅力:15

离洛按照4体4耐2力的方法增加属性点,保证自已让伤害减少和气血减少,不过让离洛感到很奇怪,为什么对方有妖力的存在,而自已没有类似妖力的存在,现在自已的气血发生变化了,原本的200气血变成320 气血,攻击提高6点,防御也一样提高6点,至于速度也没加。

“叮……杀戮任务:杀死狼王,杀死30条妖狼与狼王,任务完成,奖励属性点5点,金币200 ,经验800 ,任务失败,抹杀。任务时间:2天。”听着耳边的这句话,看着面前显示的小字。

  离洛的瞳孔也在不断的放大,开什么玩笑啊!要我杀死对面速度那么高的狼王,还加上可怕的攻击,简直就是找死的行为,但是任务失败就是不知什么死法……

“该死的,要是有武器就好了。”离洛愤怒地抱怨一声。

“喂!………”

“MD,我就不信格斗和陷阱杀死那种畜生。”离洛抓紧拳头自言自语,可惜没人鸟他。

“喂!放开我啊!…………”一道不明的声音不知从哪里传来。

“额!谁在说话啊!”离洛左顾右盼发现没人说话,心里不舒服地说道:“没人啊!可是我明明听到声音,可能是我听错吧!”

“那个………”

“又来了,难道,该不会是……”离洛又听到那次声音害怕起来。

“啊啊啊………我在你的脚下。”离洛的脚下有一个白色的垃圾铁桶,没错,就是垃圾铁桶,更奇怪么是垃圾铁桶有机器光羽的翅膀,上面有银白色的天线,眼睛就是蓝色的灯泡似的,更败家的是有12颗星光灿烂的宝珠镶嵌在桶上。

离洛被脚下的垃圾机器人说话吓一跳,试探性地问了下:“何方妖孽,你是谁谁谁呀!”

“靠,大爷才不是妖孽什么的,听好了,本大爷可是玉树临风,威风凛凛,拳打机动高达,脚踢变形金刚的宇宙无敌机器人。机器来也。”那种垃圾机器居然拍打翅膀飞在半空中耍酷毙的样子。

“………”离洛被垃圾的机器自我介绍雷倒了,太无耻了吧!还说拳打机动高达,脚踢变形金刚,我看随便拉出一个机器人干掉你差不多啦!。

“该死的指引者,把我送到这么危险的地方,还加上一个白痴的仆人。”垃圾机器的蓝色灯泡发出一道白色的光芒,扫描一下离洛的身体,离洛感觉到自已被人看光的身体。

“果然真弱啊!恩恩……真够白痴啊!居然加4血4耐2力的属性肯定会被对面的狼吃掉的,我看你的存活率活不到百分之一的机会了。我的仆人啊!遇到本大爷就是你一辈子也花不来的运气得到的。”

“...............”就这样,离洛身上出现黑色的气息,看起来有危险气息散发出来。

“哦哦哦!力量和怒气值不断上涨,你什么时候有黑化的技能。”离洛终于忍不住爆发抓起半空中的机器人脚下,一扔在地上用脚狠狠踩着机器人的身上,眼红怒吼着狂叫:“什么白痴仆人,就算被狼王被吃掉了,老子先把你废了,我就不信不能杀死狼王吗?”

“啊!对不起,我错了,啊啊啊!主人,放我一马吧!疼疼……”突然机器人触电愣了一下,然后对离洛说道:“主人,狼群杀过来了……”

“嗷呼………”狼群在听到机器人惨叫之后立马全追了过来,在岩石后面竟然看到了人类和机器人,离洛眼前的这只狼王个头比普通的狼要大两倍,充满暴戾血色的眼睛让人一看便知不是善茬,咧着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齿,发现猎物而流下的唾液缓缓滴在地上。

  “麻烦来了,垃圾,你能不能把这家伙解决掉啊。”与狼王和一大狼群面对面对峙着离洛一边防备着银狼的攻击,一边小声向机器人求助。

  “我才不叫垃圾,这个问题我帮不了你,现在最重要逃命要紧啊!”垃圾机器的翅膀放大一倍飞起来。

“你也带我啊!”离洛一跳起来抓住机器人的脚板飞到空中,留下一大狼群吼叫个不停的叫着。

“快放开我啊!会掉下来的。”垃圾机器的身体失控摇摇晃晃地飞翔。

“不行,这么高掉下来会死的。”离洛看着脚下那么高的距离死死抱紧机器人脚板。

“不好,能源已用尽。”机器人的翅膀渐渐恢复原来的小翅膀的往下来。

“啊啊啊啊…………”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21 19:42
狼啊,我们文苑D美人的Q群昵称呢,难道有关么~~~
(阿D:才不会穿越到这么没品的场景。。。><)
作者: 七星龙渊    时间: 2010-11-21 19:46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21 19:54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看着这熟悉的场景让某回忆起过去支持起点中文网码字高手的岁月。。
算了。。。某还是不吐槽了。。。
话说既然是穿越者那么该有隐藏能力吧?
是什么呢?
你可别说是不死凶命,脑残光环,齐人之福这样的恐怖能力啊。
那就不用玩了。。。

作者: Delilah    时间: 2010-11-21 20:16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你可别说是不死凶命,脑残光环,齐人之福这样的恐怖能力啊。那就不用玩了。。。

那就主角脑残后英勇牺牲,配角们相亲相爱的继续前行好了~~~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22 09:32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无可奉告............
作者: 离洛    时间: 2010-11-22 09:33
回復 Delilah 的帖子

...................................................黑气...................缠身..........................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22 12:55
Delilah 發表於 2010-11-21 20:16
回復 惊悚魔术师 的帖子

妙哉妙哉。。。
穿越者就倒在穿越的路上就好了。。。
作者: 惊悚魔术师    时间: 2010-11-22 12:58
回復 离洛 的帖子

嘛。。。说是无可奉告。。。其实是某太一针见血了吧。。。。
不过。。。就算是普通人看到你签名就能猜到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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